任职长丰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期间,邵某虚列开支并伪造票据,侵吞公款8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邵某一审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013年,长丰县审计部门对长丰县人民医院进行审计,发现医院账目存在巨大漏洞。时任医院办公室主任的邵某随即成为落网之鱼,如实交代了侵吞巨额公款的事实。
作为医院办公室负责人,邵某负责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和业务招待。利用这一职务便利,他使用虚假发票和收据等进行报销,购买过期发票和收款收据,私自填写办公用品和金额。在虚开招待费上,他使用定额发票,同时找相熟的商家虚开发票,盖上私刻的印章。
据统计,2009年邵某虚报8122元。初尝甜头后,他越发无所顾忌,2010年虚报25万余元,2011年虚报442万余元,2012年虚报37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邵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有认罪、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