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灵武市社保局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时,发现本单位违规支付公务接待费1.3万元。时任市社保局局长张立主持召开会议,要求经手接待费的8名工作人员先退缴费用进行整改,之后单位再予以补偿。副局长王梅玲应张立要求,从本单位编印的政策汇编费用中套取资金1.1万余元,返还给退缴接待费人员。2017年11月,张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梅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社保局局长张立、副局长王梅玲套取资金支付公务接待费问题
2018-05-17
来源:中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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