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05-24 来源:甘肃廉政网 热度:1145℃

1.陇南市礼县龙林镇赵阳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兴顺、村委会原主任严永生、原村文书赵王有等人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赵兴顺、严永生和赵王有3人分别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低保资金共计84197元,其中赵兴顺累计领取低保金40429元,严永生累计领取低保金17280元,赵王有累计领取低保金26488元。赵兴顺、严永生、赵王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已追缴财政。

2.庆阳市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村扶贫互助协会副理事长樊海军违规借贷扶贫贷款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樊海军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及其儿子违规发放扶贫互助协会贷款5笔共8万元。樊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兼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门佰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水市清水县王河镇西李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启科侵占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8月,李启科将西李村6户村民的“一折统”存折代领后,在6户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存折上危旧房改造资金22415元取出,并据为己有。李启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临夏州临夏县麻尼寺沟乡郭东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马进良虚报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马进良利用申报危旧房改造对象的工作便利,以其儿子名义虚报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马进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