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2015-08-16 来源:人民网 热度:2637℃

浙江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2015年7月29日,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受贿一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定伟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

张定伟简历

张定伟,1965年6月出生,浙江慈溪人,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民建,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负责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文广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播电视台、市志办。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市支行法律顾问室副主任、主任,金穗律师事务所(浙江慈溪)主任,中国农业银行慈溪市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兼慈溪市支行行长,民建宁波市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慈溪市基层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2015年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16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其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5年1月29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2015年5月15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7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