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刘少玄
小区外墙建筑材料脱落,砸坏了业主停在车位上的一辆轿车,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经二审,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21年11月,温某像往常一样将自家轿车停在小区规划的租赁车位上。当天风雨交加,小区外墙建筑材料脱落砸中温某的车辆,导致该车辆前挡风玻璃及前引擎盖受损。
温某发现后报警,派出所接警后通过查看监控及现场情况,排除人为破坏,认为系高空坠物脱落造成,不予刑事立案。事后,温某对车辆进行维修,花费维修费10060元。由于温某找物业公司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修车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据此,禹州市法院一审判决,温某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对其车辆损失10060元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脱落的水泥块系小区外墙组成部分,属小区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有义务及时排查发现各种问题,提醒业主防范各种隐患,并采取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亦有权申请启动维修基金修补外墙,消除安全隐患。故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