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 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2015-10-24 来源:互联网 热度:24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2003年5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减轻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决定对上述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简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减免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含防洪保安基金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含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库区后期扶持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客运附加费各种价格调节基金帮困资金(含帮困基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在上述基金中,属于中央的收入,包括中央收取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水路客运附加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等实行全部免收;属于地方的收入,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提出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收缴入库的基金收入,不再退还。

二上述因减免基金而减少的收入,主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减支出项目自行消化,各级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

三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以外,今年内财政部不再出台新的基金项目,也不提高现有基金征收标准。

四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实行减免部分基金政策,是国家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本通知落实工作,并在2003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情况,包括减免基金项目预计减免基金资金数额等,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部。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对减免部分基金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减免政策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财政部

二OO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