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10-24 来源:互联网 热度:1575℃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和商务部印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运发[2005]351号),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商务部决定建立《中国应急商品数据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应急商品。应急商品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发电机应急灯对讲机净水器清洁用品17个品种。

二确定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供应能力强规模大信誉好自愿承担应急商品供应任务”的标准,每种应急商品确定两家生产企业作为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调运应急商品时,重点企业必须能按照商务部门的要求生产销售运输应急商品。

三建立《中国应急商品数据库》。《中国应急商品数据库》主要采集应急商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商品产销动态信息(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2005年9月30日前,将确定的重点企业名单和基本情况表报商务部。为了及时掌握企业应急商品的有关情况,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填报《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基本情况年报表》(附件一),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填报《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产销情况季报表》(附件二)。遇有企业资产关系库存量生产能力等主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报告。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确定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建立《中国应急商品数据库》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企业填报信息,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切实保障应急商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联系人:丁书旺,贾尧苏

联系电话:85226362,85226413,85226378(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1.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产销情况年报表

http//www.mofcom.gov.cn/accessory/200510/1129019241742.xls

2.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产销情况季报表

http://www.mofcom.gov.cn/accessory/200510/1129019316136.xls

商务部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