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147号)的精神,现将2009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1月5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4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春节:1月25日(星期日)至1月31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2月2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休市,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休市,5月4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端午节:5月28日(星期四)至5月30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6月1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5月31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为节假日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