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2015-11-01 来源:互联网 热度:2158℃

财税[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铁路运输体制改革情况,现将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补充通知如下:

一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含广铁<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包括客货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供电列车客运车辆段)铁路办事处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第一条停止执行。此前已征税款不予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