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06]8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各铁路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中铁建设投资公司中铁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加快实现符合建筑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资质改革目标,适应铁路建设需求,建设部和铁道部决定,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铁路建设市场开放的范围
在200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4]234号)基础上,对铁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范围继续开放。
1.设计。同时具有甲级公路(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和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可以从事时速200km以下普通铁路设计工作;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可以从事时速160km以下普通铁路设计工作;具有甲级水运(港口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可以从事铁路集装箱结点站设计工作;具有甲级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类)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可以从事铁路通信设计工作。
2.施工。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比照铁路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担铁路工程施工,可以参加铁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投标;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仍然可以参加铁路大型站房工程投标。
3.监理。具有甲级电力(输变电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铁路电力专业监理工作;具有甲级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铁路通信专业监理工作;具有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仍然可以从事铁路大型旅客站房和房建专业监理工作。
二有关事项
1本次准许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按照上述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比照铁路同等级别资质参与投标。
2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要研究熟悉铁路建设市场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强对铁道行业标准及规范的学习。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