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在这些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背后,有一批人正悄然为其打造“地基”,利用所谓的“秒拨IP”服务,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云南近期破获一起“秒拨IP”黑产案,使这一新型犯罪“浮出水面”。
“秒拨IP”黑产涉及“IP地址”这一概念。简单说来,互联网好比一个虚拟世界,要想在数以亿计的联网电脑中找到特定的一台,需要一个唯一的地址――“IP地址”。而“秒拨IP”,就是不法分子利用家用宽带上网每次断线重连都会获取一个新“IP地址”的原理,租用大量家用宽带线路,瞬间制造百万量级的“IP地址”,形成“IP池”,将其提供给网络犯罪团伙使用。“秒拨IP”制造的海量IP地址绕开了正常的IP限制,给警方追查网络犯罪带来很大障碍,被犯罪分子利用以逃避打击。说白了,这就是“助纣为虐”的卑鄙勾当。
新型犯罪往往有着隐蔽性高、技术手段先进等特点。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团伙的“反侦查意识之强、技术手段之高”,令警方坦言“从未遇到过”。为了掩人耳目,犯罪窝点的外观十分简陋。然而,其内部却集中了许多高科技设备:门口设置门禁报警系统,有人闯入手机马上就会提示;房间内安装360度远程智能监控摄像头;电脑使用遥控WIFI智能插座,随时可以自动重启虚拟服务器并将电脑格式化……犯罪分子费尽心思监控,就是为了反侦察,一旦发现风吹草动,电脑就会被格式化,罪证将被销毁,如此机关算尽,丑恶狡猾可见一斑。
更令人吃惊的是案件主犯赵某的身份:某公安局民警。经查,赵某利用办案之便认识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而后竟与其合伙搞起“增值电信业务公司”,赵某当“后台老板”,指挥“马仔”运营,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里,该团伙在云南16个州市开通宽带账号150个,设立机房31个。在“秒拨IP”黑产的下游,是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仅赵某团伙经营的一个窝点就已关联6起电信诈骗案件,足见其巨大危害性。显然,赵某的堕落源于利欲熏心,怀有“自己给自己当保护伞”的侥幸心理,此种执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而该团伙的覆灭印证了“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更说明打击违法犯罪绝不存在“灯下黑”。
透过本案,也有一些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司法惩处力度存在不足,相对于“秒拨IP”给社会造成的巨大隐患和危害,涉及的罪名的刑期均在“三年以下”,这显然不利于震慑相关犯罪。二是认定这类犯罪的标准较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嫌疑人可能在“明知”上诡辩。三是“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但“秒拨IP”形成的海量“IP池”给追踪查证带来巨大掣肘,自动格式化销毁罪证更给“固定证据”带来困难。面对新型犯罪带来的新问题,执法必须“与时俱进”。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关部门要积极在技术层面寻求“破解之道”,推出针对性的反制手段,有效遏制“秒拨IP”黑产。同时,国家立法也在不断完善。2021年10月23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随着立法工作不断深入,相关薄弱环节将得以有效弥补。
切实维护网络空间以及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径,不断巩固国家网络安全屏障,才能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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