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儿子被人打伤,为出口气,五旬老父纠集多人到对方店铺打砸闹事。7月28日,经广西灵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12月20日晚,黄某的儿子小黄在村里的一家店内玩耍时内遇到隔壁村的多名青年前来打砸闹事,由于两村村民最近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小黄见对方人多欲离开,被人认出后持刀追赶并被砍伤。其父黄(55岁)某得知自己儿子被隔壁村青年砍伤后,火冒三丈,于当晚23时许,纠集多名村民(另案处理)来到隔壁村,找到砍伤自己儿子的青年家开的店铺,并逐一进行打砸泄愤。后经鉴定,损坏财物价值共计8万多元。
灵川县检察院认为,黄某伙同他人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