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林春松因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10月8日,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福建省武夷山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分别召开会议,通报武夷山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林春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结果。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林春松违规持有武夷山某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长期以低于会员价的价格打高尔夫球。在2013年11月福建省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期间,林春松改用他人名义持有会员卡继续打球。在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间,林春松在该俱乐部打球163次,其中工作时间打球12次。与此同时,林春松还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会员卡充值1.3万余元,用于支付打高尔夫球的部分费用。
“对林春松进行严肃处理,既是为了惩前毖后,更是为了‘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及时‘踩刹车’,正是为了避免让其一错再错。”南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严肃处理,林春松并不是孤例。早在今年上半年,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党委原书记刘育春,光泽县止马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孔文宇就分别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连摘了两名乡镇一把手的“帽子”,在南平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事实上,南平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问责并不限于当事人,还坚持“一案双查”。在对孔文宇违规占用下属企业用车问题进行处理的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止马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建阳区在查处童游街道水东、东泽等村挥霍村集体资金问题时,对6名涉案村干部进行党纪处理的同时,也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雷翠芳、姜曼阳、张华英等三名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叶孝有进行诫勉谈话。
而就在刚刚结束的国庆假期,南平市纪委组织了3个明察暗访小组,深入各大餐馆、酒店、景区、车站,对各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检查,发现相关问题43个。
据了解,今年1月至9月,南平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8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23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35人。(黄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