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旅游局原局长潘志文涉嫌严重违纪受调查

2016-01-02 来源:广州日报 热度:2086℃

(资料图片)

昨日下午,佛山市纪委通过其官网公布,经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志文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自12月以来,佛山纪委已经通报了5名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官员,其中4人为处级干部。

知情人称或与杜镜初有关

从他的简历看,潘志文曾在顺德、高明两区任职。其中,1999年至2003年担任顺德陈村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之后升任顺德区副区长。早前接受组织调查的杜镜初也曾担任陈村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以及顺德区副区长。从时间上看,潘志文升迁后,接任者便是杜镜初。有知情人士称,潘志文出事或许与杜镜初案有关。

2007年,潘志文从顺德区副区长的岗位调往高明,并当选为高明区区长。2010年,他调任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2011年11月任市环保局局长。2014年,他与彭聪恩对调,成为市旅游局局长。

本月佛山纪委已通报5人

值得一提的是,12月以来,佛山纪委“高密度”公布了涉嫌严重违纪的官员,至今已有5人。其中,12月1日通报了顺德区委副书记杜镜初接受组织调查,12月10日通报高明区副区长余明开接受组织调查,12月11日通报高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麦志航被调查,12月15日通报三水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国辉接受组织调查。

在潘志文之前的四人,三人为副处级干部,而潘志文为正处级干部。

此外,此前公布的四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晋升经历普遍较为单一,均在各自的区内一直任职直到出事。相比较起来,潘志文的履历则更为丰富,先后在顺德、高明以及市级单位任职。

潘志文简历

潘志文,男,汉族,广东佛山顺德人,1962年2月出生,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9.10~1985.07 顺德县财政局,办事员

1985.07~1992.07 顺德市(县)财政局,副股长

1992.07~1993.02 顺德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1993.02~1995.11 顺德市财政局,副局长兼综合科科长

1995.11~1999.02 顺德市伦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02~2003.03 顺德市陈村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03.03~2003.04 顺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3.04~2006.11 顺德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06.11~2007.02 顺德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2007.02~2007.02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7.02~2010.03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0.03~2011.11 佛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1.11~2014.01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01~2015.11 任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