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原副州长、兴仁县委原书记郭玉海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2016-01-06 来源:人民日报 热度:4842℃

贵州省黔西南州副州长郭玉海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贵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依法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原副州长、兴仁县原县委书记郭玉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郭玉海简历

郭玉海,男,苗族,1966年7月生,贵州普安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任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兴仁县委书记。

历任普安县茅坪乡工作员,窝沿乡工作员,丫口乡助理员,石古乡党委副书记(主持乡党委工作)、党委书记,龙吟乡党委书记,兴中区副区长,龙吟镇党委副书记、筹委会主任,罐子窑镇党委书记,龙吟镇党委书记,晴隆县副县长,兴仁县委副书记,黔西南州商务局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黔西南州支会、中国国际商会黔西南州商会会长。

2006年后任贞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任贞丰县委书记。

2012年2月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贞丰县委书记。

2012年7月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兴仁县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今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兴仁县委书记。

2015820日,据贵州省纪委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兴仁县委书记郭玉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14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原副州长、兴仁县原县委书记郭玉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1116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郭玉海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