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陈邦林收受现金和购物卡问题。2015年2月,陈邦林分别在其家中或办公室等地,收受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6名负责人现金和购物卡合计4200元。2015年6月1日,浠水县纪委给予陈邦林党内警告处分。
2.利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利川市利用外援资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绍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等问题。马绍鹏先后6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此外,马绍鹏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8月30日,利川市纪委给予马绍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马绍鹏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全额追缴违纪所得。
3.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奇志等人用公款给上级部门人员送礼金问题。蔡奇志和区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先后5次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金。2015年7月28日,西陵区纪委给予蔡奇志党内警告处分。
4.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吴海涛用公款报销礼品费问题。2015年12月9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给予吴海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报销费用。(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