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近40亿创业明星坠落
安徽桐城总商会原会长涉嫌五罪被起诉
从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到合同诈骗,同时还涉嫌职务侵占与行贿犯罪,安徽省桐城市总商会原会长刘克胜精心虚构的“商业帝国”原来不过是昙花一现。日前,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省安庆市检察院已就刘克胜涉嫌集资诈骗、职务侵占、行贿等罪一案提起公诉,刘克胜的三姐刘珍因涉嫌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两罪同案被起诉。
今年47岁的刘克胜早年靠经营五金配件及烟酒百货、电脑起家,后发起成立了一家融资担保公司,并投资经营玉雕产业,其创业故事一度在当地成为美谈。案发前,刘克胜系安徽信诚电脑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桐城市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先后任安庆市政协常委,桐城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等职务。
2014年6月,刘克胜因资金链断裂逃匿而案发,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同年7月14日,刘克胜在甘肃省嘉峪关市被抓获归案。此案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又发现其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刘克胜涉嫌集资诈骗、骗取贷款、合同诈骗、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和刘珍涉嫌集资诈骗、骗取贷款一案由桐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刘克胜涉嫌行贿一案则由桐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2015年6月28日,桐城市检察院将上述案件一并转至安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由于涉案事实非常庞杂,该案被依法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及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安庆市检察院指控称,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投资期货市场巨额亏损、拥有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已欠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的事实,虚构其本人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等假象,大肆骗取他人和银行的资金,无法归还后逃匿。
经查,2006年以来,刘克胜大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2013年初,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资金周转、经营等为名,采取支付每元月息1分至3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偿还前期借款本金和支付高额利息,非法集资数额达38亿余元,除同期归还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外,实际造成他人损失7.78亿余元。刘珍案发前系安徽信诚电脑有限公司会计,其明知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外非法集资,仍介绍他人借款给刘克胜,并根据刘克胜的安排负责出具借款收据及还本付息等,参与非法集资数额1.4亿余元,实际造成他人损失9517万余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刘克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安排刘珍虚构贷款事实,制作虚假产品购销合同,出具虚假财务资料,骗取安徽桐城两家银行贷款3100万元,并将贷款用于归还其前期借款本息等,导致贷款无法归还。
安庆市检察院另外还指控,刘克胜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资金1.13亿余元;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1728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为谋取时任桐城市房产局局长黄传武(另案处理)在办理房产过户等业务以及挪用公款给自己使用等方面的关照,送给黄传武现金25万元和价值325万余元的纯金貔貅一樽。
安庆市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追究刘克胜的刑事责任,以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追究刘珍的刑事责任。在实施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共同犯罪过程中,刘克胜是主犯,刘珍是从犯。
据了解,此案起诉时,随案移送的案卷材料多达20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