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是为了体恤下属,抱着侥幸心理才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这确实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违纪行为。既给单位造成了极坏影响,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良后果”。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主任徐磊提起这件事,至今还懊悔不已。
2014年底,国家审计署在对浙江省体育彩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2013年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问题。
2015年4月,杭州市纪委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组立即对徐磊同志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3年,徐磊在担任杭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先后2次借考察之机增设公款旅游项目。2013年7月,委托旅行社安排前往成都、重庆等地学习考察。期间,组织考察团共计10人前往都江堰等旅游景点游览。2013年8月,在前往青岛、大连学习考察期间,又组织考察团共计7人到旅游景点游览。
这两次学习考察活动均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经核算,两次考察共花费8.017万元,其中考察学习期间增设的旅游景点费用(含交通费、导游费、门票费及伙食等)共计1.5899万元,均由公款支出。同月,杭州市体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费用已全部由个人补缴支付。
打着“貌似合理”的幌子,行着享乐主义之实。公款旅游的歪风应刹、必刹!(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