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交通局局长洪志强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洪志强多次使用公车办私事;国庆期间,未执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停放制度。洪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1-28
来源:中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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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交通局局长洪志强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洪志强多次使用公车办私事;国庆期间,未执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停放制度。洪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