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2-2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36℃

1.荣昌区仁义镇红梅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邱小平收受“跑路费”“感谢费”问题。邱小平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办理农户倒房重建补助的职务之便,收受盘某某给予的“跑路费”“感谢费”共计5000元。2015年12月,荣昌区仁义镇党委给予邱小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彭水县联合乡村建国土办公室工作人员周文和骗取国家户改退地补偿资金等问题。周文和利用经手、管理户改退地项目的职务之便,骗取农户和国家户改退地补偿资金共计3.42万元;向户改退地村民李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2015年12月,彭水县纪委给予周文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彭水县监察局给予周文和行政撤职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