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横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副局长梁子康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费等问题。梁子康利用职务之便,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少纳税额提供帮助,收取好处费4.8万元。2015年12月,梁子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龙水派出所原所长唐海龙收取行政审批好处费问题。唐海龙利用帮助村民办理爆破项目审批、户籍登记审批、收养证明等事项的职务便利,收取服务对象好处费2.76万元。2015年12月,唐海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3.北海市科学技术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新平骗取科技经费等问题。罗新平与他人专门成立9家公司,虚构专利发明、科研项目、科研团队,骗取科研经费151万元,并从中分得42万元;为他人申报科研项目经费提供帮助,收取好处费18.1万元。2016年1月,罗新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北海市福成供销合作社原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显雄骗取城市低保金问题。刘显雄利用职务之便,故意隐瞒其家庭收入,通过填报虚假申报材料,使其家庭成员4人享受城市低保金2.22万元。2016年1月,刘显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黄郁受贿、违规审批问题。黄郁利用审批城市公交燃油补贴、评审车辆性能检测线、验收培训驾校等职务便利,收取他人财物39.1万元;未严格履行职责,多次违规审批城市公交燃油补贴,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011万元。2015年12月,黄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新铺村村委会原主任翟高大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翟高大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儿子名义办理并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8万元。2016年1月,翟高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玉林市容县十里镇泗登村党支部原书记潘国海收取农村危房改造好处费问题。潘国海在帮助农户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收取好处费1.01万元;在代该村农户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过程中,违规收取农户办证手续2.51万元。2016年1月,潘国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玉林市容县水库移民局原副局长傅广森收取移民工程好处费问题。傅广森在村屯道路、排水沟建筑、护坡墙工程等移民工程项目中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取好处费8.1万元。2016年1月,傅广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原政工室主任彭景有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彭景有利用其担任该区沙田镇村镇建设和交通管理站负责人和狮东村包村干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冒领危房改造、茅草房改造补助款13.52万元,其个人分得9.94万元。2015年12月,彭景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原股长梁耀昉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问题。梁耀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11.568万元;在办理儿童收养手续中收取好处费1.41万元。2015年12月,梁耀昉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来宾市兴宾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韦承锋套取国家直补粮补贴款问题。韦承锋伙同他人借用农户的名义,将议价粮卖作直补粮,套取国家补贴款21.71万元,非法获取收购费用3.96万元。2015年12月,韦承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来宾市象州县经济贸易局原纪检组组长韦宝燕失职渎职及收取好处费问题。韦宝燕在验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贸易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承建该项目的某公司通过虚列建设项目,套取国家补贴资金320万元;期间,韦宝燕3次收取该公司好处费7000元。2015年12月,韦宝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3.柳州市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扶贫办原主任韦认林失职问题。韦认林在该乡农村危房改造中,不认真履职,致使25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损失44.1万元。2015年12月,韦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