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副主任篡改迁坟数贪8万迁坟款获刑

2016-04-0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294℃

去年8月份,铜陵县某乡镇启动合福高铁连接线工程的征迁工作,其中一村委会副主任姚某负责其村里迁坟以及迁坟款的报账工作,姚某到乡镇财政分局报账时,篡改迁坟数据,将多领取的8万元迁坟款占为己有。近日,经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姚某现年36岁,退伍转业后一直在村里任职,2013年当选其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副主任。经查明,去年,铜陵县某乡镇启动合福高铁连接线工程的征迁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迁坟工作,姚某负责其村里迁坟以及迁坟款的报账工作。10月9日,姚某到财政分局报账时,发现其中一张已经过审批的报账单未填写合计金额,于是顿生贪念将表中的“上头湾高氏”迁坟数量由23棺篡改为123棺,虚列迁坟款50000元,同时又将“繁昌汤氏”迁坟数量11棺篡改为71棺,虚列迁坟款30000元,于当天在财政分局进行报销,从而贪污迁坟款8万元。后听说镇里要进行财务审计,担心事迹败露,遂将其贪污的事实向该乡镇纪委自首,并退换其贪污的80000元迁坟款。

庭审中,姚某对自己贪污80000元迁坟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主动认罪。法院审理认为,姚某作为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考虑到姚某有自首、积极退赃情节,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