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4-1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548℃

1.海南州同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多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洛在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奖励性住房建设项目时,实际发放给各寺院项目资金29.15万元,将剩余的148.3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修建寺院民管会办公用房,购买、报销寺院办公设备及统战部、民宗局补充办公费用等支出,并以提供虚假资料方式通过检查验收。2016年1月27日,同德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多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南州同德县农牧局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同德县农牧局在实施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时,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与某公司签订协议建设温棚项目,因设计不合理,部分温棚交付使用后坍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2016年1月27日,同德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同德县农牧局局长增太加、县农牧和科技局原副局长兼纪检组长王兆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松生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