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4-1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321℃

1.东营市河口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原副主任科员隋福杰收受他人钱款问题。隋福杰收受他人钱款20.1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5月,河口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河口区委、区政府批准,给予隋福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曲阜市尼山镇官庄村原党支部委员、会计刘天祥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款问题。刘天祥虚报冒领国家惠农补贴款4.6万元,并据为己有。曲阜市纪委给予刘天祥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沂南县蒲汪镇万成前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绍富骗取、侵占国家及集体资金、违规发放低保款问题。刘绍富将个人水利工程上报为村集体“一事一议”工程项目,骗取国家财政奖励资金4万元;刘绍富以重复下账方式侵占集体资金0.66万元;万成前村违反低保发放政策,对低保款二次分配,扩面发放低保款3.67万元。沂南县纪委给予刘绍富开除党籍处分,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幸福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兴三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问题。王兴三以虚报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0.2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兴三收受他人好处费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岚山区纪委给予王兴三开除党籍处分。

5.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乱收费、乱摊派问题。2015年,龙门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向幼儿家长违规收取课程费5.9万元;利用受龙门街道办事处教管会委托监管之便,违规向辖区18处民办幼儿园摊派管理费0.25万元。平原县纪委给予中心幼儿园园长邱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对中心幼儿园违规收取费用予以收缴或清退。(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