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州市西岸镇水利所原所长、农业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文海套取搬迁安置补助资金问题。何文海利用其负责经办“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安置项目的工作便利,帮助25户农户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国家核发的搬迁安置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何文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兴宁市永和镇永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温建明骗取种粮补贴款问题。温建明伙同其他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农户水田面积骗取种粮补贴款,温建明分得14023.24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温建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执法队副队长陈路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陈路波在担任坪地街道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队)副队长、查违办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查处违建和审核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等职责,先后收受坪东股份合作公司董事王某和原西湖塘居民小组组长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万元。陈路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4.河源市紫金县蓝塘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兼院长邓晋锋违规套取公款用于送礼等问题。邓晋锋吩咐下属通过虚列购买办公用品的方式,套取卫生院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及接待等。邓晋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