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贵州省三都县检察院在立案侦查该县林业局某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因多次前往三都县大河镇丰乐社区调查取证,让挪用公款的三都县大河镇丰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韦某(女)惶恐不安。4月11日,韦某到三都县检察院投案自首。
经初查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韦某在三都县大河镇丰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医疗和社会就业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收取2016年度丰乐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在此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所保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100万元用于购买股票,至案发时,上交到三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31万余元,股票账户还剩余24万余元,亏损45万余元。
2016年4月13日,三都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对韦某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