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老干部,也是一名老党员,听说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到扶贫办来巡视,专门从外地赶回来,就是要向你们反映赵国明的问题……”开门见山,举报人直指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违纪问题,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清晰。
2015年3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第八巡视组对自治区扶贫办进行专项巡视。
进驻后的几天,巡视组在与扶贫办干部谈话中,赵国明这个名字每每被提起,逐渐成为巡视组紧盯的“重点人”。
赵国明,曾长期在基层工作,先后担任过吉木乃县委副书记、福海县委副书记、富蕴县委书记、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2008年2月任自治区扶贫办主任,是很多人眼中的“能人”“强人”。
群众举报纷至沓来,巡视组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频繁,不断有人反映赵国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人情资金和人情项目、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赵国明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作风也不检点!这样的人怎么能称得上党的领导干部?!”一名群众举报称。有群众反映,赵国明喜欢喝酒。有一天临近中午,他带一名处长到某企业去吃饭,看到没有上酒,就对企业老板说:“我们这个处长,没有酒,不吃饭!”还有一次,赵国明到某地检查工作,吃饭时该地主要领导没有陪同,喝的又是当地产的酒,赵国明很不高兴,当场表示要调整该地的扶贫资金安排计划。
巡视组组长孙振达表示,“巡视组肩负着自治区党委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工作要细,决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巡视组从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入手,查阅自治区扶贫办近十年来的资料。随着工作不断深入,一份份重要信息和资料源源不断地向巡视组传来。组长孙振达和同志们认真分析对比,抽丝剥茧,不断调整工作方向和重点,安排再次谈话、调取资料、下沉一级开展调查……
假公济私,大搞人情项目,扶贫款成了“唐僧肉”
有群众愤慨地反映:“国家给农民的钱,都肥了这些企业。”
韩某是赵国明的亲家,在某地开办了一家民营企业,成为赵国明扶贫龙头企业的最大受益者,2006年至2014年该企业累计享受扶贫龙头企业贴息高达数千万元。
经查,赵国明全然不顾中央和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插手干预扶贫资金分配,挖空心思把自治区的扶贫重点向与自己有亲属关系和特定关系的私人企业主倾斜,肆意输送利益造成政府财政贴息资金重大损失。
巡视组还发现,扶贫培训资金管理使用也比较混乱,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十分突出,赵国明也参与其中。
经过全组同志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赵国明的问题线索越来越清晰。
2015年8月5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赵国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