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陆武成涉嫌受贿被公诉

2016-05-08 来源:中国经济网 热度:2478℃

甘肃人大副主任陆武成

甘肃人大副主任陆武成

据高检网消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陆武成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陕西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武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陆武成,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武成利用其担任甘肃省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武成简历

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党的十六大代表,甘肃省第九、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九、十届人大代表,中共甘肃省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1972.02-1972.07,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

1972.07-1975.10,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政工科干事,局政治部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5.10-1983.11,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部一科、技术干部科干事;

1983.11-1984.09,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84.09-1987.01,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7.01-1993.06,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

1993.06-1994.02,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4.02-1996.08,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1996.08-1998.09,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98.09-1999.04,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金昌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1999.04-2000.12,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金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0.12-2001.04,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金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04-2005.03,中共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3-2008.05,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甘肃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05-2008.07,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甘肃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07-2012.04,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兰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甘肃预备役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04-2012.10,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兰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甘肃预备役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10-2012.12,待安排;

2012.12-2013.0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3年01月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