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05-14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10℃

1.乐陵市孔镇街南宋管区原书记宋心川违规经商办企业、贪污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宋心川与他人开发建设沿街楼项目进行营利,至今仍有在售楼房;伙同他人伪造资料,骗取上级拨付危房改造资金23.1万元,并占为己有。乐陵市纪委给予宋心川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东李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铸挪用集体资金、侵占奖补资金问题。李铸在任职期间,挪用本村一事一议专项奖补资金16.93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以虚构支出的方式,将拨付本村环境综合整治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万元占为己有。莱城区纪委给予李铸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蓬莱市潮水镇后大雪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海深收受他人现金、套取工程款问题。周海深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现金10万元,在本村拆迁工程中为他人提供便利;以虚报方式套取本村农机农具仓库建设工程款2.63万元,并据为己有。蓬莱市纪委给予周海深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临朐县东城街道卫生院七贤分院原院长井光雪收受他人财物问题。井光雪在担任临朐县东城街道卫生院七贤分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疗公司、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财物6.56万元。临朐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井光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鱼台县滨湖街道张庙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正伟骗取国家补偿款问题。张正伟在担任张庙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采取虚报占地面积方式,骗取国家“粮食双险金”占地补偿款2.78万元,并据为己有。鱼台县纪委给予张正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