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南宁市上林县原县委书记韦志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韦志鹏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约谈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韦志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韦志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