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及其同案人郁金涉嫌受贿一案,经该省宣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4日在宣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也是近年来安徽省首例关系密切人被作为特定关系人一并提起公诉的案件。
今年58岁的张文明曾任黄山市委常委、祁门县委书记,案发前任黄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厅级)。今年42岁的郁金系黄山龙恒汇金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文明、郁金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宣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宣城市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张文明在黄山市屯溪区工作期间结识被告人郁金。此后二人长期交往,关系密切,逐渐形成共同的利益关系。2001年至2014年,蒋某等人通过郁金向张文明转达请托事项,张文明先后利用担任祁门县委书记、黄山市委常委、黄山市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为上述请托人员提供帮助,由郁金收受请托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90万元,郁金先后为张文明支付房屋装修、家具电器、服饰、住宿以及日常消费等款项。
2002年至2012年期间,张文明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及人民币、美元、购物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10万余元。宣城市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张文明、郁金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两被告人系共同犯罪。
庭审中公诉人在论述两被告人共同受贿性质时指出,张文明与郁金主观上就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形成了概括性的合意。现有证据证明,张文明和郁金认识并交往已有20余年,双方相互信任、彼此信赖,二人在长期的交往中逐渐形成了特殊的密切关系。客观上,张文明实施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郁金则通过张文明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取相应的好处费。二人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受贿行为。此外,张文明与郁金系共同的利益享有者。长期以来,大到张文明支付购房款、家中装潢、购买家具,小到外出购买服装、住宿、美容,费用均由郁金支付。张文明和郁金对贿赂款没有明确进行分配,这是基于二人之间多年来形成的习惯和默契,也即二人之间形成了特定的交往模式,即张文明办事,郁金收钱并掌管,张文明需要消费或使用时则由郁金支付。其对于郁金收受好处费心知肚明并予以放任和放纵,请托人也是基于张文明与郁金之间的特定关系,用金钱交换张文明的职权。因此,此案从本质上反映了受贿罪的权钱交易性特点,应当认定张文明与郁金共同构成受贿犯罪。
当天下午4点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