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副市长陈瑞喜
据来自福建省纪委的最新消息,28日,福建省三明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常委会依法表决通过,免去陈瑞喜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根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消息,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会同沙县代县长林昭闹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近日,经福建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陈瑞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三明市副市长职务;给予林昭闹和沙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永青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陈瑞喜简历
陈瑞喜,男,汉族,福建惠安人(在福建宁化出生),1962年2月出生,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3年9月,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接受企业主宴请发生人员醉亡问题。 历任宁化县农业局、农委干部,宁化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副主任,宁化县体改委主任,宁化县政府办主任,宁化县翠江镇党委书记,宁化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尤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尤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13年8月任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