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刘正田(副处级)。现初步查明,刘正田在担任天长市副市长期间,在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指标使用以及拆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刘正田简历
刘正田,男,现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分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招投标、城市房屋征收、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城东新区、南市区、公安、信访、司法行政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 [住建局(重点项目局、人防办)、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局)、招标采购管理局、城市房屋征收办、国土局、城东新区、南市区指挥部办公室、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
1983.10—1984.10 天长县长兴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4.10—1987.10 天长县长兴乡团委书记、党委秘书(其间:1985.09—1987.07在滁县地区农业干部学校经济管理专业脱产学习)
1987.10—1990.02 天长县长兴乡宣传、统战委员
1990.02—1992.02 天长县长兴乡副乡长
1992.02—1996.01 天长县(市)冶山镇副镇长
1996.01—1997.03 天长市冶山镇党委副书记(其间:1993.09—1996.06在合肥农经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3—1999.05 天长市冶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05—2003.05 天长市张铺镇党委书记(其间:2002.10—2002.12在复旦大学经管班学习)
2003.05—2008.11 天长市铜城镇党委书记(其间:2003.08—2005.12在安徽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班学习)
2008.11—2009.04 天长市铜城镇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4—2010.04 天长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04— 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4月被免去天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