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义市正安县国土局副局长郑传松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7月,郑传松组织单位三名干部以学习为名到内蒙古呼和浩特旅游,使用公款3.1992万元。此外,郑传松还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经商等问题。2016年3月,郑传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级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并退赔违纪款。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李彪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六枝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到云南腾冲、丽江等地旅游;在南宁、厦门培训期间,李彪组织干部职工到广西、浙江、上海等地旅游。使用公款共计6.97万元。此外,大队以加班、特殊岗位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54.5235万元。2016年4月,李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3.安顺市紫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邹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邹云在主持紫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期间,分两次收受某医院工作人员礼金2000元、礼品黄金手链一条(价值3769元)。2016年5月,邹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