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韶关市纪委对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文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文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严重渎职。
李文锐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文锐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行政处理,按事业单位专技岗十三级重新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涉案违纪款项上缴国库。
李文锐,男,广东医学院1974级学生,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韶关医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韶关市骨科研究所所长。骨外科主任医师、教授、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