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纪委对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3人合谋侵占集体资金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攸县酒埠江镇白石冲村原党支部书记谭刚、榨下组原组长罗运和、村民贺许生(中共党员)违规侵占村级林地流转资金,谭刚实得7.2万元,贺许生实得4万元,罗运和实得2.5万元。
2016年3月,谭刚、贺许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罗运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谭刚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村支委违规套取资金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醴陵市均楚镇老湾村村支委采取虚增工程量、虚报“一事一议”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村级开支。原村党支部书记唐星光、村会计廖友良、村支委唐运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016年5月6日,唐星光、廖友良、唐运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截留项目资金
2013年,炎陵县十都镇龙口村申报青年创业资金生猪养殖项目,获得项目资金5万元,龙口村党支部书记宋晓林截留其中1.7万元用于村级开支。2016年2月,宋晓林将1.7万补发给养殖户。
2016年3月25日,宋晓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套取帮扶资金
2011年上半年,得知移民户对象种植刨花楠可享受种植补贴300元/亩的国家政策后,茶陵县严塘镇长江村原党支部书记谭善明借用移民身份申报了“刨花楠”扶持项目,并获得了该项目的补贴34.96万元,个人获利14万余元;原党支部委员谭祥忠借用移民身份在非移民区长江村一山场种植刨花楠480亩,并获得刨花楠种植补贴14.4万元,个人获利2万余元。
谭善明、谭祥忠借用移民身份以非法手段套取移民项目资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2016年3月28日,茶陵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对谭善明、谭祥忠予以党纪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