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潮州市潮安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张泽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决定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泽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经查,潮州市潮安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张泽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决定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潮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泽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