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中共山东省纪委对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韩吉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韩吉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吉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吉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东省纪委)
韩吉顺简历
韩吉顺,男,1957年2月生,汉族,山东广饶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山东省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1978年10月至1982年1月广饶县李鹊公社团委书记;
1982年1月至1984年7月广饶县李鹊公社党委宣传委员;
1984年7月至1985年9月广饶县赵咀乡党委副书记;
1985年9月至1986年7月广饶县丁庄乡乡长、党委副书记;
1986年7月至1988年4月广饶县丁庄乡党委书记;
1988年4月至1990年4月广饶县陈官乡党委书记(1989年9月至1990年6月在山东农业大学农业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0年4月至1991年11月东营市南郊畜牧场党委书记、场长;
1991年11月至1994年2月东营市南郊畜牧场党委书记;
1994年2月至1997年2月东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7年2月至2001年1月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河口区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河口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东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市级),河口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6年12月至2011年12月滨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2年3月任山东省东营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