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2016-06-19 来源:新浪司法 热度:1511℃

对于老百姓来说,“大老虎”虽频繁出现在电视、网络的报道中,却离他们的生活有着较远的距离。但“苍蝇”看得见摸得着,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若其贪污腐败,则更令人深恶痛绝。

近日,颍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院二楼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区检察院起诉颍泉区中市办事处泉源社区原书记张广友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原副书记刘贺远、原副书记赵成志涉嫌贪污罪一案。案件审理终结,择日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是颍泉法院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延伸,也是该院能动司法、主动普法,促进全区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性教育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联合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检监察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基层党员干部、社区书记等近300人旁听了庭审。

旁听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书记、党员干部凝神倾听,秩序井然。经过近两个半小时的审理后,因为案件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休庭,下午十三时继续开庭。休庭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此次庭审所体现出的教育意义和威慑作用给予了肯定。部分代表说:“公开开庭审理此类案件,对于颍泉区肃清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希望公检法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监督和处理力度,真正做到‘清风颍泉’的和谐局面。”一些参加庭审的社区书记在休庭时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基层党员干部是老百姓最为倚重的人群,若将政府用于发展经济建设、造福辖区百姓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则是法律所禁止的,也是老百姓所不能容忍的。对于这类害群之马、腐臭之蝇,法律应予严厉打击,给辖区干部敲响拒腐的警钟。”同时也表示,在庭审结束之后,要将此次庭审所见所闻传达给单位同事,将反腐倡廉的基调摆在工作的最前端。庭审于下午16时许结束。

此次庭审是颍泉法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审判透明度,体现司法公正性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司法机关和纪委坚决打击“老虎”、“苍蝇”的积极信号。早在2013年,习近平就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4月23日和5月26日,中纪委专门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召开会议,会议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各类腐败问题。颍泉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密切加强同辖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将惩治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近些年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警示该院干警及辖区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各种贪污腐败情形,将“灭蝇”行动落实在基层,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法治的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