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起诉

2016-06-20 来源:检察日报 热度:1513℃

有他“罩着”,妻子做生意轻轻松松赚得巨额利润;有他“帮忙”,妻子轻而易举地将一栋别墅卖出高价。在担任安徽省淮南市市长期间肆意弄权的曹勇被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日前由安徽省滁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51岁的曹勇曾任淮南市市长,案发前任安徽省商务厅厅长。2015年5月,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滁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曹勇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勇在担任淮南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147万余元。起诉书显示,曹勇所收受的2147万余元巨额贿赂款共分为两笔,均与其妻刘静云(另案处理)有关。

2007年,刘静云出资成立了安徽省威钻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威钻公司”)。与曹勇结婚后,刘静云又出资成立安徽省正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正巨公司”)。威钻公司原向淮南某能源公司供应钻头等矿用配件,后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而被停止供应业务。曹勇担任淮南市代市长后,向该能源公司总经理打招呼,请其在威钻公司继续供货方面予以关照。2009年至2012年,该能源公司违规通过议价方式,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威钻公司、正巨公司采购钻头。

其间,曹勇明知刘静云向该能源公司高价销售钻头赚取高额利润而予以认可,并利用职务便利,在该能源公司总部办公园区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淮南大剧院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帮助。经审计,威钻公司和正巨公司共获得非法利润总计1844万余元。

2010年11月,刘静云以威钻公司的名义出资279万元购买了一栋别墅,并将购买别墅的情况告诉了曹勇。后曹勇、刘静云以高出市场价格一倍的636万元,将此别墅出售给某建设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从而共同收受陈某贿赂302万余元。当然,这起非正常交易的“条件”是曹勇帮陈某顺利拿到在淮南承建道路工程款共计7769万元。

滁州市检察院还指控,曹勇在某公司投资淮南主题公园项目过程中,滥用职权,同意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17亿余元,造成15亿余元至今未能追回。目前,该主题公园已停工,因拖欠工资等问题,造成施工人员、职工多次到淮南市政府上访,同时还造成1000多亩国有土地被占用、闲置。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曹勇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案将于近期在滁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曹勇简历

曹勇,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安徽舒城人,武汉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5年11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安徽省六安师专(今皖西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东风机械厂总厂学校老师、厂办秘书、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兼厂办主任;

1999年4月至2000年2月,任东风机械总厂副厂长(1997年8月至1999年12 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年2月至2002年2月,任东风机械总厂常务副厂长(2001年1月起主持工作);

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任淮北市政府副市长(2002年4月兼任市经贸委主任);

2003年2月,任淮北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4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中共淮北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任中共淮北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5年9月至2008年4月,任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8年6月,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武汉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中共安徽九届省委委员。

2013年2月26日,不再担任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另有任用。

2013年3月,任安徽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