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卫生院院长本该悉心钻研业务,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我却把心思花在虚开发票、公款吃喝上,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受到处分是咎由自取……”6月22日,谈起自己的顶风违纪行为,江西省瑞金市瑞林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杨迎春仍悔恨不已。
据了解,去年9月,瑞金市委第六巡察组进驻市卫计委开展巡察。为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巡察组下沉一级,将巡察工作向乡镇卫生院、村组诊所延伸。在该市瑞林镇中心卫生院走访时,发现了一张问题发票。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
根据巡察组提供的问题线索,瑞金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先从9600元的印刷发票查起。最终查实,2013年7月,杨迎春来到市卫生局原财务科科长邹某办公室,请他帮忙开部分发票报账。邹某找到一家广告公司,开具了一张9600元的印刷发票。杨迎春于9月将发票拿到卫生院财务报账,该院报账员将这笔经费打到广告公司账户。最终,这笔经费辗转到杨迎春手中,杨迎春将这笔钱用于卫生院的招待费、烟酒开支等。
“今天找你来,想请你谈谈医院的有关经费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向组织作出解释说明。”初步了解相关情况后,调查组工作人员找到杨迎春。
当调查组工作人员提起9600元的发票时,杨迎春拿出了一张收据交给调查人员。据了解,在组织调查期间,杨迎春以“杨春”为化名将9600元上交。
“他认为,上交了违纪款,即使组织查到,也与其无关。”调查组工作人员说,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他早应该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
最终,杨迎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