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报3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

2016-06-27 来源:钦州市纪委 热度:1474℃

1.灵山县旧州镇大岭村支书杨正德、原村委主任张光芬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杨正德利用职务之便,明知张光芬不符合申报危改条件,仍提议以他人名义为张光芬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共18630元。张光芬从中取出3000元与杨正德等5名村干部私分,每人分得600元;张光芬在此次危房改造补助中获利4600元。另,2010年至2015年间,张光芬还利用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便利,收受危改户、低保户张某某等9人好处费1100元。杨正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光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浦北县龙门镇高明村委主任谭光祥套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谭光祥在协助龙门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不经村委民主评议,以其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父亲谭某某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012年底,谭光祥利用侄女婿文某某所建的新房屋造假材料上报并通过验收。谭光祥以其父亲名义虚报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00元,所得补助款由谭光祥领取并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谭光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3.钦北区大寺镇三益村支书梁运琼违规截留危改户社会抚养费问题。2013年,梁运琼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便利,要求梁某某缴纳10000元社会抚养费才同意其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收到梁某某缴交的10000元社会抚养费后,梁运琼没按规定上缴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而是挪用作为个人家庭生活开支。被群众举报后,经镇领导约谈,梁运琼才为梁某某夫妇缴纳了6000元社会抚养费,其余4000元直至案发后才归还给梁某某。梁运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