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对个人拥有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等问题,已涉嫌犯罪。
李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霖简历
李霖,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湖南南县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历任湖南南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大通湖区委书记,益阳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益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09年02月至2009年07月任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09年07月至2016年2月任湖南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2015年11月17日,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益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李霖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2月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益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李霖(副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