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一”来临之际,定海区纪委昨天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根据定海区纪委调查,定海区民政局主任科员、双桥街道石礁社区原主要负责人周福忠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周福忠在下派担任石礁社区主要负责人期间,累计支出公务接待费用35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款项用于吃喝及高档娱乐场所消费;其间,曾先后三次违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5万余元;在协助街道开展征地政策处理过程中,以“辛苦费”为由向涉及政策处理的公司讨要工作经费18.2万元,其中10.2万元以津补贴名义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在2014年过年期间,还指使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款1万余元购买食用油、泥螺等年货,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定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周福忠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责成双桥街道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福利、公款旅游费用等相关违纪款物。
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农渔办工作人员张伍毅,在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间,作为329国道扩建工程(白泉段)建设指挥部的成员,在开展相关政策处理工作时,多次以工作需要为由与工作人员聚餐及公款购买香烟、食品,并以“工作餐”名义分别在相关经济合作社报销各类费用2.2万余元。此外,张伍毅还公款报销个人购物、餐饮等费用9500元。定海区监察局给予张伍毅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退出相关费用。
定海团区委驾驶员章华,在今年“五一”小长假间,私自将单位公车开回家里,并连续3天驾驶公车外出进行朋友聚会、购买夜宵等个人活动。定海团区委解除了与章华的劳动合同。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贴和福利等问题,都是当前党员、干部易发多发的典型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的工作人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定海区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向媒体公开曝光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是希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以上通报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