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被控受贿2200余万元

2016-07-10 来源:湖南日报 热度:2227℃

中国石油湖南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

中国石油湖南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

今天,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国才涉嫌受贿案。

徐国才因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6月17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年11月18日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2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徐国才涉嫌受贿案。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5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徐国才利用担任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务用车租赁、加油站开发建设、油库建设等方面为李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刘某、滕某某、关某某、龚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其妻张某某、其女婿祁某某(均另案处理)收受李某某、王某某等人的人民币、美元、港币、别墅、车辆、皮衣等贿赂,合计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徐国才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徐国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媒体记者、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徐国才简历

徐国才,男,1953年4月出生,山东蓬莱人,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石油湖南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首创“六点四值”管理法,获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经营分析一等奖。

1969.01——1973.03沈阳军区118师353团战士

1973.03——1976.08大庆采油二部五区一队工人、二大队政工组干事

1976.08——1979.01大庆采油二部三区五队副指导员、党办秘书

1979.01——1982.09大庆采油二部组织部干事

1982.09——1984.09大庆师范专科学校干部专修科中文专业学生

1984.09——1987.04大庆采油二部党办副主任

1987.04——1992.02大庆石油管理局干部处办公室负责人、青干科科长

1992.02——1994.05大庆采油十一厂党委副书记

1994.05——1997.04大庆通信公司党委副书记

1997.04——1998.02大庆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处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8.02——1999.09大庆石油管理局销售公司党委书记

1999.09——2000.02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0.02——2001.03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03——2005.05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党委书记(副局级)

2005.05——2008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总经理(副局级)

2008.12——2013.6 湖南销售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局级)

2013.3——湖南省政治协商会议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