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国土资源厅党组原副书记刘玉超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6-07-13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366℃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刘玉超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原副书记、副厅长刘玉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玉超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越权处理干部、无故变更组织决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填写个人学历;严重违反生活纪律,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玉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玉超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西藏自治区纪委)

刘玉超简历

刘玉超,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河南南阳人。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1972年8月—1984年6月 任拉萨运输公司那曲运输站会计;

1984年6月—1987年4月 任西藏自治区运输总站股长、副站长(期间:1986年3月-1987年4月 借调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

1987年4月—1987年10月 任西藏自治区交通厅综合经营公司科长;

1987年10月—1991年7月 任西藏自治区朗县人民政府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1年7月—1992年11月 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年11月—1996年7月 任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委书记;

1996年7月—1996年12月 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兼工布江达县县委书记;

1996年12月—1998年5月 任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期间:1998年2月-1998年3月 在香港中国高级公务员第12期经济管理研讨班学习);

1998年5月—2000年5月 任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期间:1999年7月-2001年9月 在中央民族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年5月—2003年4月 任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期间:2000年3月-2000年6月 在国家行政学院厅局长培训班学习);

2003年4月—2008年1月 任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党组成员、正厅级副厅长(期间:2003年9月-2007年7月 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5月-2006年7月 在国家行政学院国土资源厅局级班学习);

2008年1月—2014年11月 任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2016年2月2日,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刘玉超(正厅级)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