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老虎”陆武成被控受贿1626万受审 当庭认罪

2016-07-14 来源:新华网 热度:2455℃

7月13日,被告人陆武成在庭审现场

7月13日,被告人陆武成在庭审现场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西安中院13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受贿一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陆武成利用其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规划审批、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6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陆武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陆武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陆武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陆武成的亲属、全国和陕西省、西安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陆武成简历

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党的十六大代表,甘肃省第九、十次、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九、十届人大代表,中共甘肃省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1972.02-1972.07,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

1972.07-1975.10,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政工科干事,局政治部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5.10-1983.11,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部一科、技术干部科干事;

1983.11-1984.09,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84.09-1987.01,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7.01-1993.06,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

1993.06-1994.02,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4.02-1996.08,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1996.08-1998.09,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98.09-1999.04,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金昌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1999.04-2000.12,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金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0.12-2001.04,中共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金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04-2005.03,中共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3-2008.05,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甘肃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05-2008.07,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甘肃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07-2012.04,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兰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甘肃预备役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04-2012.10,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兰州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甘肃预备役师党委第一书记;

2012.10-2012.12,待安排;

2012.12-2013.0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3年01月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