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 通报17起违纪违法案件

2016-07-15 来源:华商报 热度:1642℃

7月12日下午,渭南市纪委通过官方网站“西岳清风网”,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7起案件。

这17起案件为:

1.渭南市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习志勇违法犯罪,被开除党籍。

2.华阴市副市长赵晓龙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采石问题负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3.白水县副县长马建军对辖区内整治非法石灰窑工作不力负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临渭区向阳办淹头村党支部书记刘新华违反群众纪律,在确定扶贫对象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韩城市龙门镇林皋村原党支部书记薛正强 违反财务制度,将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华阴市水务系统原党委副书记、水务局原局长郭立彬 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采石行为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至科员处分。

华阴市水务局原副局长刘喜平 玩忽职守,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采石行为监管不力,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华阴市河务工作站原站长雷培平 玩忽职守,对辖区内河道非法采砂采石行为监管不力,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7.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卢耀民对辖区内石渣厂非法开采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华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永团对辖区内石渣厂非法开采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华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张炜对辖区内石渣厂非法开采,巡察不力、查处不严,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8.华阴市华西镇葱湾村党支部书记王宽智 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集体财产,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华州区高塘镇寺前村党支部书记罗三根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领取渭玉高速征地补偿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潼关县秦东镇原桃林寨村委会主任杨小明在管理和使用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违反财经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大荔县安仁镇永安村原党支部书记温立民 违反群众纪律,收取低保户好处费;冒领养老保险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2.澄城县寺前镇原人和村村委会主任和韩军 违反群众纪律,挪用村民灾后重建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3.合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秦茂生 违反廉洁纪律,在办案过程中,违规使用当事人交通工具,接受当事人宴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蒲城县党睦镇卤阳南村党支部书记李小龙 违反群众纪律,在低保户申报中弄虚作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富平县司法局副局长葛宝生违反廉洁纪律,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白水县林业局局长杨建平在任林皋镇党委书记期间,对辖区内整治非法石灰窑工作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白水县北塬镇原党委书记杨鹏 在任林皋镇镇长期间,对辖区内整治非法石灰窑工作不力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北塬镇党委书记职务。

17.白水县林皋镇城镇办主任高万劳 违反群众纪律,在城镇低保户确定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