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振超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6-07-2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171℃

安徽省副省长杨振超

安徽省副省长杨振超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振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振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杨振超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振超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振超简历

杨振超,男,汉族,1960年8月生,安徽金寨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八届、九届安徽省委委员。

1977年01月金寨县长岭乡知青;

1979年09月至1982年07月在沈阳黄金学院采矿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凤凰山铜矿工作,历任班长、技术员、副区长、区长、科长;

1987年03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凤凰山铜矿副矿长;

1991年01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凤凰山铜矿矿长(1989年08月至1992年06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1年07月至1991年09月,在澳大利亚蒙拉沙大学进修学习);

1995年02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经理;

1998年05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经理;

1998年12月任铜陵市委常委,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经理(1996年09月至1999年07月,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16期中青班学习);

2001年06月任铜陵市委副书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经理;

2003年02月任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4年02月任安徽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5年12月任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

2006年01月任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07月任淮南市委书记;

2007年08月任淮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03月至2008年01月,在中央党校第23期中青班学习;2007年09月至2010年11月,参加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3年01月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淮南市委书记;

2013年02月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5月2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安徽省副省长杨振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6月1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安徽省副省长杨振超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6年6月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杨振超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