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吴志明,历任南昌市西湖区长、青山湖区委书记、市长助理、市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2012年12月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江西省有关部门督促对吴志明案中12名行贿买官人员依纪依法进行追究。其中,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原副镇长张晓华、青山湖区京东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吴腊根、南昌市桃花镇党委原副书记叶雷、市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原副主任贺海江、西湖区委原常委兼原政法委书记杜江涛、青山湖区京东镇党委原副书记谌海华等6人被判刑,其他6人分别受到降职、免职、调离岗位等处理。